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案再次征求意见
禁止实施“违法穿透、绕过国家有关机构技术措施”的活动。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10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00–500万元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相比现行《网
2026-7-4 11:50:13
Author: blog.upx8.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7
收藏
禁止实施“违法穿透、绕过国家有关机构技术措施”的活动。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10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00–500万元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相比现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将“不良信息”简化为“炒作重大形势政策、突发事件、重大案件”“可能影响未成年身心健康”两类。“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号发布不良信息,除封号外可以并处5–50万元罚款。
相比现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规定6个月不登陆使用的账号需限制信息发布功能,手机号使用人变化后应支持解绑原账号。
—— 中央网信办 、 竹新社
文章来源: https://blog.upx8.com/%E7%BD%91%E4%BF%A1%E5%8A%9E%E5%B0%B1-%E4%BA%92%E8%81%94%E7%BD%91%E4%BF%A1%E6%81%AF%E6%9C%8D%E5%8A%A1%E7%AE%A1%E7%90%86%E5%8A%9E%E6%B3%95-%E4%BF%AE%E8%AE%A2%E6%A1%88%E5%86%8D%E6%AC%A1%E5%BE%81%E6%B1%82%E6%84%8F%E8%A7%81
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unsafe.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