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 4 月 27 日就台积电(TSMC)机密外泄案做出判决,对日本 Tokyo Electron 台子公司判处缓刑 3 年,罚款 1亿 5000 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 3257.8万元),须赔偿台积电 1 亿新台币。任职于该子公司的台积电前员工陈力铭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台高等检察署于 2025 年 8 月起诉台积电的三名前员工陈力铭、吴秉骏和戈一平,指控他们非法获取和利用台积电的机密信息。陈力铭表示其目的是改善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吴秉骏获刑 3 年,戈一平 2 年、陈韦杰 6 年,卢怡尹 10 个月缓刑 3 年。检方指出,陈力铭为求协助新东家争取订单与技术突破,铤而走险,找上昔日具有师徒关系的台积电工程师吴秉骏与戈一平协助。2 人涉嫌利用远端连线方式进入内部资料库,再偷拍 12 张涉及 2 纳米制程的机密照片,传送给陈力铭,供其整理后写入 Tokyo Electron 内部文件,企图协助量产。
https://cn.nikkei.com/politicsaeconomy/politicsasociety/62298-2026-04-27-13-40-30.html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427001740-2604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