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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委员会(NIST)发布“人工智能风险和影响评估”计划(ARIA),标志着美国人工智能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进入启动阶段。
本文结合学习理解,对美国人工智能政策的发展脉络、ARIA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一、脉络特点:监管与创新“两手抓”
从美国发布的人工智能相关政策法规来看,体现出较为明显的创新发展与安全监管并重的特点。
一是注重引导鼓励创新。近两年来,美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创新政策法规,注重对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的鼓励和引导。如:《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计划》(美国白宫,2023年5月23日)、《人工智能政策路线图》(美国参议院人工智能工作组,2024年5月15日)等。
二是注重强化重点监管。美国在人工智能发展的伊始就强调监管保障,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为人工智能发展保驾护航并加以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如:《人工智能权利法案蓝图》(美国白宫,2022年10月4日)《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V1.0》(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2023年1月26日)《关于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开发和使用的行政命令》(美国白宫,2023年10月30日)《联邦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法案》(美国参议院,2023年11月2日)等。伴随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美国还加快了人工智能监管与治理领域的立法进程,提出了多项立法提案,如:《两党人工智能立法框架》《2023年人工智能研究、创新和问责法案》等。这些政策、法规基本勾画提出了美国人工智能监管的原则框架。
表1 美国近年部分人工智能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括 |
2022年10月4日 | 《人工智能权利法案蓝图》 | 美国白宫 | 概述了指导人工智能系统设计、使用和部署的五项原则。 |
2023年1月26日 | 《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V1.0》 | 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 | 提供了一个灵活的、结构化的和可测量的流程,旨在促进负责任地设计、开发、部署和使用人工智能系统。 |
2023年5月23日 | 《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计划》 | 美国白宫 | 新增第9项战略“为人工智能研究的国际合作建立有原则和可协调的方法”,强调国际合作。 |
2023年9月12日 | 《两党人工智能立法框架》 | 美国参议院 | 聚焦许可制、问责制、透明度保障等监管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强化AI安全保护规定。 |
2023年10月30日 | 《关于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开发和使用的行政命令》 | 美国白宫 | 明确了美国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全面的人工智能监管原则。 |
2023年11月2日 | 《联邦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法案》 | 美国参议院 | 要求联邦机构将人工智能框架纳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风险管理的立法约束。 |
2023年11月15日 | 《2023年人工智能研究、创新和问责法案》 | 美国参议院 | 提出开放数据政策的修订、人工智能紧急行为检测标准等鼓励创新的立法举措及建立问责制、风险管理评估协议等加强监管的立法举措。 |
2024年5月15日 | 《人工智能政策路线图》 | 美国参议院 | 详细介绍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优先政策,包括出口管制、增加拨款等。 |
(来源:绿盟科技整理)
二、健全机制:评估内容、推进机制
美国NIST此次推出的“人工智能风险和影响评估”计划(ARIA),主要是对《关于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的总统行政命令》相关要求(“发起一项举措,制定指导和建议评估和审核人工智能能力的基准”)的响应。同时,ARIA还对此前发布的《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V1.0》中的风险衡量功能进行了扩展,建立健全了对人工智能安全监管的评估机制。
从评估内容来看。ARIA是NIST开发的一套人工智能风险评估的新方法和指标,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确定人工智能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指标,ARIA建立了模型测试、红队测试、现场测试3个不同评估级别,并确定了不同的方法和指标(表2)。二是强化评估的可信性(稳定性、可解释性、隐私保护等),包括收集和分析日志、签署参与协议以保护受试者等。三是建立特定的风险识别跟踪机制,包括开发代理任务、推出“测试包”(TPs)等。四是定期评估和反馈评估实施的成效,包括发布“ARIA试点评估报告”等。
从推进机制来看。ARIA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由NIST的信息技术实验室(ITL)负责开展。而在技术支持方面,主要由美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AISI)保障,包括:提供自动能力评估、专家红队测试等技术协助,开发ARIA评估的应用规模、方法和最佳实践等。
从评估结果的应用来看。ARIA评估结果将公开发布,并且基于评估结果,预计将形成包括评估政策、工具、方法和指标在内的系列成果。这些成果一方面将用于评估目标系统的安全性,另一方面还将成为人工智能技术或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或使用时的重要依据。
表2 美国ARIA评估方法简表
评估级别 | 评估方法 | 评估量化分析 |
模型测试 | 对测试包定义的任务和系统行为范围进行评估测试 | 查询-响应交互的百分比和/或用户会话的百分比 |
红队测试 | 收集每个应用程序尽可能多的违规结果、模型护栏和安全机制进行压力测试 | 对抗性交互的分析结果 |
现场测试 | 人类参与者在测试或控制条件下跨多个会话与真实设置中的AI应用程序进行交互 | 指标为评估员关于LLM操作的输入、现场测试人员的反应,应用感知与应用实际输出的一致程度 |
(来源:绿盟科技根据“人工智能风险和影响评估”计划整理)
三、影响思考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健全对人工智能安全的监管机制,并已出台多部法规政策。主要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等。
现有政策法规对于人工智能风险评估的规定,可主要归为两类。一是对于“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目前已经建立了由《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共同构建的评估和备案管理机制。二是对于其他类别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虽也纳入了监督管理的范畴,但对于如何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评估,尚缺乏相应的专门制度规范。
美国ARIA机制的推出,在机制设置、结果应用等方面,对于我国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风险管理和评估制度,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