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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未成年用户在社交媒体和游戏平台上的数量急剧增加,这为移动互联网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但也凸显出未成年用户保护的问题。目前,移动互联网各个领域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明显不足,因此规范移动互联网内容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近几年,为切实强化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国家网信办多次指导网站和平台持续推进青少年模式建设,并扩大其覆盖范围、优化功能设置、丰富适龄内容。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更深层融入到未成年的生活学习中,原有的规定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为更进一步提升模式的效能,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国家网信办于 8 月 2 日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并推动模式覆盖范围从仅限于 APP 扩大至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未成年用户可以通过一键进入模式,进而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方联动,切实保护未成年
《征求意见稿》在《网络安全法》等“上位法”的要求下,划定了各类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应该满足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和管理要求,主要适用于移动智能终端提供者、应用程序提供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供者等相关主体开展未成年人模式的研发和应用。
《征求意见稿》提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未成年人模式应该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当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在移动智能终端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普通模式界面。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人群年龄层级划分,《征求意见稿》也做出相应规范,共划分不满 3 周岁、3 周岁以上不满 8 周岁、8 周岁以上不满 12 周岁、12 周岁以上不满 16 周岁、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五个层级,便于产品方通过评估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为不同年龄阶段用户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
保护未成年人,移动智能终端应该怎么做?
对于移动智能终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征求意见稿》主要提了以下要求。
1. 移动智能终端要划定未成年模式入口:移动智能终端应当设置未成年入口,在用户在首次登录未成年人模式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入口提供设置生日、选择年龄或年龄区间等多种方式供用户自行选择,并允许设置多个未成年人信息,对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
2. 移动智能终端对未成年设定使用时长: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例如用于教育、应急或者家长自定义可以使用的应用程序时,未成年模式下不应当做使用时间限制;
3. 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防绕过功能:在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此外,开启未成年人模式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确保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服务功能的图标始终保持在桌面一级页面,不被卸载、冻结和隐藏,进程不被强制结束。
保护未成年人,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该怎么做?
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征求意见稿》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不应出现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内容安全。
对于应用程序分发的内容,《征求意见稿》强调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利用泛娱乐化功能和内容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一些游戏宣传、在线教育产品广告、违法犯罪、网络直播等内容也不允许出现在未成模式下的产品专区中。
为从源头保护未成年用户,《征求意见稿》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征求意见稿》一再强调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明确产品所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显著提示。为更好得满足家长监督,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还要确保家长可以对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应用程序下载和安装进行审核或豁免。
最后,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建立相关举报机制,加强用户对未成年人模式中的信息内容与服务进行监督,必要时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对有关应用程序予以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