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听方大同的 昙花(Live) 1时在评论区看到的,在想读的书里放了很久,最近买书 才买来看了。
书的篇幅不长,总共十二篇散文,作者每两个月写一篇,写了两年。
或许是因为作者擅长写词,善于捕捉文字的美,文章里很多句子都有一些歌词的美感,会给人一些触动。
作者是香港人,同是这一带的人,书中一些片段也会有共鸣,会让我想起母亲和外婆。
不知道作者写的时候是用粤语思考的,还是普通话,在我读的时候我会尝试用粤语去读,想象作者在述说他的回忆。
纸上染了蓝,英文名是 A long long farewell,「从来没有真正的道别,只有无尽的离开」。
尽管是对逝去母亲的回忆,但文章读起来哀而不伤,点到即止。
摘录
小说的主题、主线甚至主角我都不清楚,只知道开始的一幕必定是一场葬礼,一个父亲的葬礼,儿子刚好撒下一杯土,而视点居然是从下而上,看到零零碎碎的土扑面而来,破裂了一片蓝天。
我不肯定我妈是不是心肠软。
我只知道她必须以一种硬的姿态才能够过日子。
毕竟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可以选择的姿态其实真的不多。
我想,我妈,可能就是我的序。
要写好这个序,可是非常困难。
看,我从文首到这里,转弯抹角,仿佛有一种逻辑,却也不无混乱。
也许,就当是我妈对我的影响吧。
假如她是前言,也不必然决定后语。
我常常觉得「乖」这个字很奇怪,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对,是一双腿。
可能是我先学会了「加减乘除」的「乘」。
而假如我是乖仔,我妈是不是良母呢?
然后,我发觉,跟「乖」一样,「良」对我来说也是不完整的字。
我想到了「娘」。
我不是不明白,女良成娘,但我更觉得是娘必须抛弃作为女人的一些珍贵的东西才成就了良。
所谓的「美德」难道都是残缺,都需要抛弃才能成就的?
我左手的拇指和食指与我右手的拇指和食指,
因为握着这张染了蓝的纸而保持着一种平衡。
不动,也不静。
我觉得我四根指头保持着一种平衡,刚好引出了至少两种不平衡的可能。
例如,四根指头聚在一起,把纸挤成一团,或者,四根指头各走一方,把纸撕成两半。
后来,我不再是基督徒,也明白所谓宗教有时不过是礼仪,而所谓礼仪有时不过是为了一起。
后来,只要我在香港,我都陪着我妈和家人在年初一到黄大仙庙拜神,为了一起。
为了一起的回忆。
我怀疑,孩子不再跟妈妈一起睡,是他们之间第二次割断脐带。
忽然失去了属于身体的、我呼气你吸气的、一起度过黑暗的亲近,那是怎么样的失去?
不过,做孩子的都忙着建立自己的世界,建立自己,当然没空想到妈妈的世界因为我离开而出现的变化,和害怕。
我渴望光明,我妈怕黑。
我在半空的时候,我妈离开了世界。
在我最想安慰自己的一刻,我甚至怀疑不是我赶不及见她最后一面,是她心急,不如快点舍弃肉身穿越一层又一层的云,来找我。
反正,她的肉身早已开始背叛她。
也许,我们的世界太轻视触觉了。
世界教我们看与读,教我们听与讲,教我们吃与闻,但没教我们触与摸?
可触觉很珍贵啊。
某一场风景可以再看,某一首歌可以再听。
但某一次接触,可以再吗?
当然,我也相信,正正因为触觉太珍贵,太难把握,聪明的我们对所有重要的东西,情愿学会轻视。
我触碰我妈身体的记忆,太少。
其中之一,是写字。
是她坐在我身后抱着我然后以她的右手把着我的右手,一笔一画地,写字。
好像写过了山水,好像写过了天地,好像写过了日月。
她的整个手掌包着我的整个手背,不太紧,太紧就变了是她自己写了,不太轻,太轻却又变了是我自己写了。
紧与轻之间,就是教与学,是我们。
她的手掌很暖,不像她的手臂。
偶然,写得久了,她的手掌离开而我的手背留下了一些暖暖的湿湿的,是汗吧。
我会赶快指在裤子上。
我们开解她,说上天待你不差啦,一直相当健康。
约人打麻将就跑去跟人打麻将,想到楼下吃下午茶就跑到楼下吃下午茶,还埋怨?但,人就是这样啊。
本来我们希望叫她看看自己曾经得到的,可她偏偏因此更想到自己从此失去的。
也就更埋怨。
她太习惯自己的能力了,忍受不了自己需要依靠。
爱里没有遗憾,只有怀念。
说着说着,最好连自己也感动了。
假如,在她弥留的一刻,我在,我会抱着她的手臂。
但我错过了。
我只能继续怀念她的手臂,和手臂的凉。
后来,我再见我妈的肉身,已经没有她的灵魂。
直到丧礼,有人帮她上了妆,看来比较熟悉了,我也想过碰碰她。
没有。
我怕我碰到的是冰,不是凉,我怕从此骚扰了我的回忆。
回忆是某些过去的幽灵,非常脆弱。
我还有能力记起的,我小心翼翼地守护。
翼翼。我以为自己是天使,是记忆的守护天使,书写是其中一对翅膀。
假如这是妄想,因为我有更大的奢望。
每一年,我都听到我妈跟萍妈说,「一支香,烧完一支香,糕就蒸好了」。
这个不太科学的说法似乎对萍妈没有太大的帮助,好几年,她的萝卜糕都蒸不熟。
可我,从此对香,对时间,就有了不同的想象。
忽然,我发现,学校里我学过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而时间就是钟表告诉我的时间,但原来,时间也可以是一支一支烧着的香,一丝一丝上升的烟,即使跟钟上表上的时间一样难以把握,但至少看得到,闻得到,不太单线,比较袅绕,绕得我可以摒弃人家的标准,专注眼前的真实。
从此,我看到闻到香,会想起时间,想起时间,会有香。
不是说,话语是路吗,可以带着故人回来,也可以带我离开。
我妈的一个说法,就把我带走了。
她对我妈说,「怪不得你老公不要你喇」。
恶毒得一如有人说,「怪不得男人都不要你喇」。
我觉得,所有关于剩女的说法,都藏有这种恶毒。
很想很想身旁依然有个她。
我就思念起来,那种思念居然是肉体的,是一种饿。
今天早餐没有面包,我很想很想吃面。
我很想很想身旁依然有个她,然后她会拿着我们小时候每个家庭都有的啷口盅,红的,塑胶的,从六楼跑到楼下买一碗云吞面再跑回六楼给我吃,生日啊,必须吃面的,长寿啊。
一九六一年,也就是五十一年前,我在这里离开了。
我妈的肉体,一点一点地走远了,也走近了,当中的情,一如我吃着一碗长长的纠缠的面,会饱的,也始终会饿的。
原来渴望至少有两种,一种老虎般扑向世界。
一种小狗般躲在一角,直到某处传来口哨声。
或者,叮叮当当。
我妈告诉我,小时候我的手脚都戴着银镯,镯上系着银铃,手脚一动,就会叮叮当当起来,尤其是开始会爬来爬去走来走去了,很有用,她不必跟着我,也大概知道我跑到哪里去,总之,不会让我跑得太远,总之,为了安心。
还有两天就是年廿七。
三年前,我妈在这天离开我们。
俗称死忌。
但,我不喜欢忌,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关乎亲人的日子需要用到这个字。
后来查了一下,应该是以前在亲人去世的纪念日,忌饮酒作乐,因此,就叫死忌。
我不喜欢忌,把自己压在心上。
我比较爱纪,跟自己千丝万缕的,就是纪,念啊。
在新旧之间,我感觉存在。
感觉存在,不容易啊。
在我的经验里,很多人千方百计或者只用一个轻蔑的眼神或者毫不自觉地叫我们觉得自己不存在。
唉,命苦啊,大家姐,好不容易挨到开放了,还以为我们可以多见见面,她也可以多来香港啊。
就怪她当时为什么回去,好好的都逃到香港来了,却要跟老公回去,对,她老公是工程师,说要回去建设新中国嘛,唉,一去就几十年,大家姐硬颈“啊,劝她都没用,只懂跟着老公,没想到……。
责怪,是她们表达哀伤的方式。
两姊妹你一言我一语的,责怪大家姐,和她身处的大时代。
后来,我怀疑,我妈在责怪自己其实也做了跟她大家姐一般的选择。
小时候,我听过香港电台一个节目,叫「幸福玻璃球」,开场白大概是这样的:幸福是一个玻璃球,掉在地上,变了很多很多的碎片,我们都在捡拾,有人拾到多些,有人少些,但,人人都有一些。
开场白的目的应该是给我们安慰吧,但当时的我,却有不平。
为什么有人多些,有人少些。
碎片。
关于我妈的事,我只能听到零零碎碎的片段。
我别无其他,只有碎片。
也只能把这些碎片捧在手上,不能还原为玻璃球,也能串联成为故事吧,是残缺是完整,慢慢我才明白,居然也是幸福的一种。
在我面前的银行职员微微地低着头,专注地写下一串串数字,而我也得以专注地看着他的发,很少了,却梳理得很整齐,疏疏薄薄的一层发几乎像纱般铺在他头上,自有一种虔敬。
当中我甚至看到光,是他头皮上的油,反射着天花板那些应该比他年轻的灯。
年轻。
忽然,我想,为什么没有年重?
如果有,什么是年重?
也许就是我面前的他。
而她不常签自己的名啊。
更多的时候,她签的是她丈夫我爸的名字,就像在我学校手册的家长栏上签的那样。
她是希望借着几个字感觉丈夫还在身边,还是保护我免得人家知道我爸不在?
有次,几个同学跑过来,说:「怪不得你娘娘腔的,原来你没有爸爸。」
即使想保护,原来命,无法保护,只能活。
像很多亏欠人的人一样,我爸,只是努力找个方法舒缓自己的内疚。
他真的生活艰难。
所以,他常常告诉自己,我已经尽了力,可我们依然觉得,你做得不够。
我已经尽了力,你做得不够。
这样的纠结,在我的经验里头,很平常,平常得往往会纠结一辈子。
我爸寄来的家用虽然不够,却也是我妈一个重要的收入。
收不到,日子怎过?
我妈问我,邮差来了没有。
我说,还不见。
未来,就有未来,就有希望。
我明知让我妈失望的责任确实不在我,但我依然害怕叫她失望。
我情愿说谎。
一个小孩,如何够胆粉碎大人的希望。
幸好,后来,我学会了一点点。
后来,我学会了有时必须叫人失望,不能说谎。
经营希望,太辛苦了。
信封里面是一张信纸,单薄挺直,我诧异。
虽然我不肯定我期待接到的是什么,至少不是这样的。
从历史来的,从我妈身体来的,生命,不可能单薄挺直。
也许我期待的是残残旧旧的一些档案,手写的,钢笔,某些笔墨化开来了,某个角落缺了。
想不到是一封信,打印的,信纸是普通的,左侧附了一列常务总理会成员的名单。
从来不明白为什么要记下我和其他孩子出生时的体重呢?
我也从来不明白为什么人家生了孩子我们常常问几磅几盎司呢?
可能只是为了提供一个可以向新爸爸新妈妈发的问题,不然,问什么?
难道问,孩子会幸福快乐并且成为一个好人吗?
数字,1234567,可能比好坏善恶美丑真假有把握。
在我住了二十年的荷兰,父母还会把孩子的身高,啊,不是高啊,他们还没有站起来,是身长,记在发给亲友的卡上。
年月日时体重身长。
出生,是数字,成长,也就更多数字了。
记得林子祥的 数字人生 吗?
凭号码来认识 / 你的 IO,你的身家 / 你的体魄,你的一切 / 人与数字有许多怪事 / 看看计数机里幽禁几多人质。
我家在六楼,下注和开彩我忘了是几楼了,反正我们必须跑上跑落,同时记住有关的数字,虽然也不是不辛苦的,在我的记忆里却是愉快的事。
也许,很纯粹,就是一个小孩得到大人的信任因此负起一些责任的愉快。
得到大人的信任啊。
到我成为大人之后,我也记住,必须让小孩感觉获得信任。
我妈对打麻将很有一些看法,除了方便日后交际应酬以外,也是鉴定人品的好方法。
我妈常常跟人说,要选女婿,必须与他打牌。
打牌,看到牌品,谁牌品不好,人品一定差,嫁不过。
看穿。
后来,我觉得另一个方法是看人开车,同样可以看穿。
黄赌毒当中,我妈最无所谓的,应该是赌了。
至于毒,我妈没有太多的教训,更多的是叫我避开那些白粉佬,倒不是白粉。
似乎,她一早已经想我明白,危险的不是物,是人。
徙置区,很多人都说很杂,很易学坏。
说这种话的人,通常都是外人,也不一定不对。
可我这住在当中的,一直不知道杂在哪里,而有些被视为坏人的也不一定很坏。
总之,不知道,不一定。
慢慢,不知道也是我的一种知道,不一定也是我的一种肯定。
想到自己的杂物快要变成遗物,也就不如好好收拾然后好好送给应该继承的人。
这是一种了结,和延续,一种释然,和把握。
表姨大概是如此接受,和抗拒死亡。
那时,体罚还不算是体罚,不打不成器啊。
当然,后来,我知道此打不同彼打,可我妈每逢有人劝她「别打喇别打喇」,她就说「不打不成器」。
人家打儿子,我妈会劝,可人家劝她时,她继续打。
夏天时,她的藤条故意打在小腿上,好让校服短裤下的伤痕更易给同学看到,更能羞辱我,也就更有警戒效用。
这是我妈的逻辑,当中也有好意,但很多好意终究都有恶毒。
医生怀疑她轻微中风。
轻微 ⸺ 医生的意思是 ⸺ 相对于严重的手脚不能动话不会说。
但我的内疚与胆怯已经因而变得很实在。
我不太害怕她看到自己的父母,我的恐惧是她看不到我。
皮肤是一张地图,伤痕就是里程碑。
既然我的一些伤痕里有她,沿着沿着,也许她会再见到我。
也许。
反正,我也很少慢慢慢慢地从头到脚辨认自己的伤痕。
所以后来听到有人说:「少年不知愁滋味」,我就不喜欢。
不单是愁,还有很多很多复杂的滋味,不知?知啊。
言,忍,認(认)。
为什么「认」是这样写的?
听说,是形声字,从言,忍声,我怀疑,也就表明单是认得,是不够的,必须说出来,我妈必须说出我的名字来。
事到如今,我情愿相信,所谓认得,是把语言忍住,超越了。
就算我妈不再叫我一声阿辉,我的伤痕里有她,大概她的伤痕里也有我,由此,我可以继续期待我的微笑里有她,她的微笑里有我。
超越语言的一种认,或说,认命,不带无奈,有情。
常常提醒自己,假如心存感谢,必须说出来。
但,说出来,不易啊,不然也不用提醒自己。
因此,十多年来,我也没有真的跟千婵说过我的感谢,最后,竟然因为一个电视节目找我这个写词的谈谈与她这个唱歌的一直以来的合作。
在想起我妈声音的时候,我也发现,其实,我能记住的,非常少。
我记下了好些她说过的话,但,诡异地,不是她说话时的抑扬顿挫快慢高低冷暖厚薄。
我发现,我关于她声音的回忆非常少。
而我大概记住的仿佛都是透过电话的。
是因为我看不见她的容颜所以更专注于她的声音吗?
我妈打来,告诉我姊夫心脏出了事,医院那边说,有家人在外面的,该想想要不要叫他们回来。
其中要跟我商量的,就是该不该通知在我城养病的回她女儿。
我妈说:「点算呀,仔?」
我故意跟我外甥女站远了,并且配合着风向,务求我与我妈的对话吹到她听不到的那边去。
我望着她,却记住了我妈的声音。
「点算呀,仔?」
我们决定不告诉我外甥女,我不肯定如此决定对不对,只能归咎自己一时软弱。
可能,只是不知怎样告诉她,也不想,和不敢。
也就觉得亏欠了她。
亏欠,是吊诡的,有时叫人很暴烈,有时叫人很温柔。
那天和外甥女回家后,我觉得自己亏欠了她。
我觉得,仿佛分隔了她和她爸爸,分外想与她亲近,于是更多问她一些他们父女之间的事,又因此明白多了。
幸好我姊夫大步踏过。
我怀疑我记住的,都是我妈打来告诉我我家出了事的声音。
事大的,自然深刻,事小的,更令我明白她对我的期望、依赖和思念。
然后,我也明白,我因为看不到她因此专注于她的声音,归根结底,正是因为我有很长的时间都不在她身旁致使她必须透过电话才找到我。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究竟我与两岁时离开了我们的爸爸有什么分别?
我不是也一样离开了我妈拒绝陪她一起面对家里的大小事情吗?
有分别吗?
他留下邮箱地址,我给她电话号码。
音容宛在。
灵堂上往往挂着斗大的这四个字。
容,的确在,正中的,不就放着死者的照片吗。
但音?我从来没有去过一个丧礼上播着死者的声音。
其实,不管亲人朋友爱人,我们拍下并且保留了很多照片,可是,录下并且保留他们的声音?
思念紧了,我可以打开古老的相簿,或者手机和电脑,我可以再见她,但我完全找不到方法再听我妈。
我比较清楚的是,容颜,不管喜欢不喜欢,总得面对世界,易老啊。
但声音,可以藏起来,比较能骗人。
也许,是动人。
在我还没决定写这个专栏之前,在电脑开了一个文件夹,把我在染了蓝的纸上写下的,和后来我再记起的,关于我妈的事,放进去。
文件夹起名为:A long long farewell.
从来没有真正的道别,只有无尽的离开。
听说,很少人在家煮豌豆汤了,要吃嘛,去餐馆。
我想起我刚来荷兰的时候,吃过一次人家妈妈煮的。
由此,我也想起我妈很着紧因此常常担心我在荷兰生活时欠缺的汤水。
对,是汤水,不是汤,毕竟我们从小在家中喝的汤,不是浓的,更像水,可能是广东人的血了。
我妈离世,我再也吃不到她煮的红萝卜青萝卜汤冬瓜盅雪耳煲猪横俐。
当然,我也吃不到她的炒粒粒节瓜粉丝虾米鱿鱼蒸肉饼。
事三。还有四百字。还有四小时,还有四分钟,还有四秒。
两年来,每隔两个月,每次两千五百字,我就安安静静地坐下来。
是我书写我妈?还是更像我妈把着我的手写啊写。
像小时候她教我写字。
至少,我是如此地感觉,感觉她的同在。
每隔两个月,就有这么一两天,文字仿佛成了符咒,把她召回来。
然后,文字写好了,我把稿发出去,她就走了。
每隔两个月,我跟我妈团聚,然后分开。
两年来,我跟她如此团聚分开了十二次。
A long long farewell。
只有无尽的离开。
不算容易,却也珍惜。
好几次,发了稿之后,我发现自己居然流下泪来。
当初,我决定书写我妈,为了证实她的大半生没有白过。
算了。
好奇怪的一个字「算」。
究竟是要计算清楚,还是 ⸺ 什么也不计不算,一笔勾销?
都是,都难免。
也许,就是这样。